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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助中心关于开展网站ICP备案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

各IDC租用托管用户、虚拟主机用户:


   感谢您使用本公司专业的互联网接入服务!凡接入互联网的网站必须履行ICP备案,如网站属于非经营性质,则只需办理ICP非经营许可证备案;如网站属于经营性质,则必须办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,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基本要求为:企业必须是全中资企业,企业注册资金为100万元或以上。

   如您的网站仍未履行备案手续,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可委托本公司代为提交备案。如您未委托本公司备案或备案未通过,可直接到国家信息产业部自行提交备案,备案必须做到:信息真实、联系地址详细、固话与手机不可缺、公司网站必须以公司名义提交备案,否则将无法通过备案审核。如网站涉及新闻、出版、BBS电子公告等内容,则必须亲自到经营者当地的省(直辖市)通信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,并由经营者当地的省(直辖市)通信管理局办理并颁发相关的许可证,方可接入互联网。

   非经营性网站备案流程及备案方法请查阅www.miibeian.gov.cn国家信息产业部官方备案网站。备案方法:
    1、自行到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,备案网站www.miibeian.gov.cn
      接入服务商:深圳市互联时空科技有限公司
      服务器所在地点:广东
      IP地址:您网站的IP地址
      提交成功后,正常情况15天内可通过审核。
    2、由本公司代为提交备案,点此下载(http://www.comsz.com/beian.rar)备案表格,填写好后发传真到0755-82431234-188或发邮件到beian@comsz.com
    3、虚拟主机用户委托本公司提交备案方法:进入虚拟主机管理,点备案,提交成功后,请到有问必答提交委托备案申请或联系备案专员QQ845667809,备案专员联系电话:0755-88848868-178,联系人:邹小姐、刘小姐
    4、再次强调:备案必须做到:信息真实、联系地址详细、固话与手机不可缺、公司网站必须以公司名义提交备案,否则将无法通过备案审核。如网站涉及新闻、出版、BBS电子公告等内容,则必须亲自到经营者当地的省(直辖市)通信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,并由经营者当地的省(直辖市)通信管理局办理并颁发相关的许可证,方可接入互联网。

   已通过备案的网站,请在首页底部公示网站备案编号,非经营性网站还必须做超链接到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www.miibeian.gov.cn

   凡在5月中旬仍未获得备案许可证的,本公司将一律停止该网站的接入服务,直到备案通过为止。请各用户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按要求履行备案手续。

    深圳市互联时空科技有限公司
    2008年4月30日


发布时间:2008/4/30 9:53:16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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