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关于整治低俗之风及未备案网站关闭的通知
关于整治低俗之风及未备案网站关闭的通知
根据广东省通信管理局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、公安部门的通知要求,凡未获备案号的网站一律采取关闭措施,直到获得备案号为止方可开通;同时集中清理整治违背社会公德、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内容,涉及下列内容的不得进入互联网:
1.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、令人产生性联想,具有挑逗性或者侮辱性的内容;
   2.对人体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写;
   3.对性行为、性过程、性方式的描述或者带有性暗示、性挑逗的语言;
   4.对性部位描述、暴露,或者只用很小遮掩物的内容;
   5.全身或隐私部位未着衣物,仅用肢体掩盖隐私部位的内容;
   6.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、偷拍、露点等内容;
   7.以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;
   8.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、低俗小说,音视频内容,包括一些电影的删节片段;
   9.一夜情、换妻、SM等不正当交友信息;
   10.情色动漫;
   11.宣扬血腥暴力、恶意谩骂、侮辱他人等内容;
   12.非法“性药品”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;
   13.未经他人允许或利用“人肉搜索”恶意传播他人隐私信息;
   望各用户认真检查网站内容,一经用户网站发现含有以上内容,将强制实施关闭措施,并上报公安部门。
      深圳市互联时空科技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 2009-1-23